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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推荐评选2007-2008年度“事业家庭兼顾型”先进个人的通知 | |||||
| 作者:gh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11-11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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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工会: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“事业家庭双创优”活动的开展,激励广大教职工在教书育人、科学研究、为人师表和构建和谐家庭、和谐校园、和谐社会中做出更大的贡献。校工会决定开展2007-2008年度“事业家庭兼顾型”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。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。 二、评选条件 1.能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,在思想政治、业务水平、敬业精神等方面为人师表。 2.刻苦钻研,开拓创新,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。 3.家庭文明,夫妻恩爱、尊敬老人、教育子女健康成长、家庭成员之间平等和睦;关心他人、助人为乐、邻里之间团结友爱。 三、评选程序和要求 1.根据评选条件,坚持群众路线,采取群众评议。各二级工会女工小组根据分配名额组织推荐,由二级工会审核并经同级党委、党总(直)支同意后推荐报送;校工会将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在网页上公示,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;在此基础上,校女工委组织评选出校级“事业家庭兼顾型”先进个人,由校工会审定,并在校级“事业家庭兼顾型”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参加省教育工会“事业家庭兼顾型”先进个人评选,最后报校党委审批。 2.本次评选活动,要求各二级女工小组、二级工会认真组织,精心安排,评选须以先进事迹为依据,被表彰的典型要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。同时要注重推荐评选的过程,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发动组织教职工参加“事业家庭双创优”活动的一个重要过程,使推荐评选成为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过程。评选对象原则上为一线普通教职工。 3.主要事迹材料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(用第三人称),字数为1500字左右,请直接打印在表格内(推荐登记表可从校工会网上下载),如表格打印不下,可另附页。推荐表一式三份,由所在二级工会、党组织签署意见、盖章后,于2008年12月5日前报校工会,同时发电子稿及个人生活照一张至gh@zjnu.cn。 4.校女工委将利用工会网页和《浙江师大教工》等多种途径,广泛宣传先进事迹,以激励全校教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,为学校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。 附件:1. 2007-2008年度“事业家庭兼顾型”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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